公办发〔2013〕3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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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旅馆、商务办公楼、城市综合体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苏州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的通知
各市(区)局、分局,市局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面技防建设的管理,市局参考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等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苏州市旅馆、商务办公楼、城市综合体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并对试行一年多的《苏州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并向我市相关建设单位,安防设计、施工单位,市安防协会专家和公安技防管理部门征求了意见,现予印发,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请各地公安机关遵照执行。各市(区)局如需自行制定技术要求的,不得低于这两个技术要求的标准。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市局技术防范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蒯学文,联系电话:65225661转20355。
附:1、苏州市旅馆、商务办公楼、城市综合体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doc
2、苏州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doc
苏州市公安局
2013年12月23日
抄送:各建设单位,安防设计、施工单位
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