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智慧安防校园建设标准2020
关于印发《苏州市智慧安防校园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市(区)委政法委、公安(分)局、教育局(教体文旅委):
为切实提高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治安防范水平,全面保障广大教师、学生、儿童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校园治安秩序,防止发生各类针对校园的恶性暴力事件,根据省委领导在苏州调研学校时的指示精神和《全省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共同制定了《苏州市智慧安防校园建设标准》,现将该标准印发给你们。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学校自身特点,对照本标准,全力做好校园安防提档升级工作:
一、新建中小学、幼儿园一律按照《苏州市智慧安防校园建设标准》三级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二、校舍改建或技防改造升级的学校要根据校园实际情况,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参照相对高一级的标准进行建设。
三、从2020年8月开始,全市学校开展为期三年的智慧安防校园升级行动,各地各校每年进行一次申报认定工作。
1.对申报一级、二级智慧安防校园的学校,由各市、区政法、公安和教育三部门联合进行验收并以文件形式对达标学校进行认定后报市级层面备案;
2.对申报三级智慧安防校园的学校,由属地教育部门牵头向市级层面申报,经市政法、公安和教育三部门考核认定后授牌。
苏州市公安局
2020年7月30日
苏州市智慧安防校园建设标准
中共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苏州市公安局
苏州市教育局
2020年7月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苏州市智慧安防校园建设的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要求,是苏州市智慧安防校园建设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防的管理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T 1343-2016 防暴升降式阻车路障
GA/T 1032-2013 张力式电子围栏通用技术要求
GB 50348-201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099-2011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T 29315-2012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 28281-2016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公办发〔2017〕163号文件 《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技术要求(2017版)》
公办发〔2018〕102号文件 《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治安防范基本标准》
苏公通〔2019〕635号文件《全省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苏教安〔2020〕1号文件《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智慧安防建设的指导意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的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防暴升降式阻车路障
预埋安装在特定位置,具有升降功能,阻止车辆强行通过的装置。
3.2 硬质防冲撞设施
固定型或移动型石球、金属拒马、金属立柱及防暴升降式阻车路障等,用于阻止车辆强行通过的设施。
3.3 周界报警装置
安装在围墙、围栏等实体屏障上的张力式周界电子围栏系统。
3.4 校内室外人员集中区域
学校内部的学生室外日常活动场所,如运动场、广场、可上人平台、主干道等室外区域。
3.5 学校室内人员集中区域
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室内日常活动场所,如礼堂、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食堂、食堂操作间和备菜间、主要通道、楼道、地下停车场等室内区域。
3.6 护苗小站
校内用作初中段及以下的学校,放学后尚未被家长接走的学生临时看护的专门场所。
3.7 一级标准
苏州市智慧安防校园建设必须达标的基本标准。
3.8 二级标准
苏州市智慧安防校园建设的进阶标准,适用于相对有条件进行提档升级的学校。
3.9 三级标准
新建学校必须达到的智慧安防校园建设标准。
4 总则
学校应运用摄像头、网络、传感器等智能化设备,联合公安部门,运用人脸识别技术、图像处理技术、异常行为分析技术,针对大门、围墙、保安室、人员集中场所等重点部位,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保管理水平。
5 学校大门及门口区域管理
5.1.1 安装硬质防冲撞设施
学校大门区域应安装硬质防冲撞设施。汽车无法行至校园门口的可不安装。
5.1.2 安装高清视频采集装置
校园门口应安装高清视频采集装置,对进出校门人员及车辆进行24 h/d不间断录像。
5.1.3 安装人像卡口装置
校园门口应安装人像卡口装置,人像卡口建设应符合公安部门的建设标准,并应与公安平台对接,实现对关注人员的比对预警。
5.2.1 安装硬质防冲撞设施
学校大门区域应安装硬质防冲撞设施。汽车无法行至校园门口的可不安装。
5.2.2 安装高清视频采集装置
5.2.2.1 校园门口应安装高清视频采集装置,对进出校门人员及车辆进行24 h/d不间断录像。
5.2.2.2 监控范围应覆盖整个校门口区域,确保无死角和盲区。
5.2.3 安装人像卡口装置
校园门口应安装人像卡口装置,人像卡口建设应符合公安部门的建设标准,并应与公安平台对接,实现对关注人员的比对预警。
5.2.4 设置监控识别区域
5.2.4.1 校园门口应规划监控识别区域,并对该区域进行实时分析及预警。
5.2.4.2 人脸抓拍功能
应通过高清数字摄像机实现人脸抓拍和识别功能。
5.2.4.3 设置黑名单
学校根据本校情况自定义黑名单,并对提前录入系统的人员照片进行识别预警。
5.3.1 安装硬质防冲撞设施
学校大门区域应安装防暴升降式阻车路障。汽车无法行至校园门口的可不安装。
5.3.2 安装全景监控装置
5.3.2.1 校园门口应安装高清全景监控装置,对进出校门人员及车辆进行24 h/d不间断录像。
5.3.2.2 监控范围应覆盖整个校门口区域,应支持画面360°拖动、缩放,确保无死角。
5.3.3 安装人像卡口装置
校园门口应安装人像卡口装置,人像卡口建设应符合公安部门的建设标准,并应与公安平台对接,实现对关注人员的比对预警。
5.3.4 设置监控识别区域
5.3.4.1 校园门口应规划监控识别区域,并对该区域进行实时分析及预警。
5.3.4.2 人脸抓拍功能
应通过高清数字摄像机实现人脸抓拍和识别功能。
5.3.4.3 设置黑名单
学校根据本校情况自定义黑名单,并对提前录入系统的人员照片进行识别预警。
5.3.4.4 异常行为分析报警功能
应对以下情形实现报警功能:
——人员跨线、区域入侵报警。对跨越视频划线或进入区域的人员进行报警;
——人员徘徊滞留预警。对长时间停留、徘徊在校门口的可疑人员进行预警;
——宜实现危险物品识别报警。对可疑人员携带危险物品的识别和报警。
6 学校门卫室管理
6.1.1 门卫室管理要求
门卫室应24 h/d有保安员值守。学校应封闭式管理。
6.1.2 保安员配备要求
6.1.2.1 保安员资质要求
学校保安员应为专职保安员,应有保安员证,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6.1.2.1 保安员年龄要求
首次聘用保安员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在学校服务五年以上保安员不宜超过55周岁。
6.1.2.3 保安员技能要求
保安员应熟知和掌握校园安保工作的基本业务和技能。
6.1.2.4 保安员数量要求
在校学生不超过1000人的学校保安员不应少于2名。
在校学生超过10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在校学生数量超过1000人的部分每500人应增配1名保安员。
在校学生超过1000人的寄宿制学校,在校学生数量超过1000人的部分每300人应增配1名保安员。
6.1.2.5 保安员防卫器械配备要求
按值班在岗的保安员数量配备以下防卫器械:
——防暴头盔(1顶/人);
——防护盾牌(1副/人);
——防刺背心(1套/人);
——防割手套(1副/人);
——橡胶警棍(1支/人);
——强光电筒(1支/人);
——自卫喷雾剂(1支/人);
——安全钢叉2套。
6.1.2.6 安装一键报警装置
门卫室应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派出所或公安指挥中心直连。
6.2.1 门卫室管理要求
门卫室应24 h/d有保安员值守。学校应封闭式管理。
6.2.2 保安员配备要求
6.2.2.1 保安员资质要求
学校保安员应为专职保安员,应有保安员证,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6.2.2.1 保安员年龄要求
首次聘用保安员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在学校服务五年以上保安员不宜超过55周岁。
6.2.2.3 保安员技能要求
保安员应熟知和掌握校园安保工作的基本业务和技能。
6.2.2.4 保安员数量要求
在校学生不超过1000人的学校保安员不应少于2名。
在校学生超过10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在校学生数量超过1000人的部分每500人应增配1名保安员。
在校学生超过1000人的寄宿制学校,在校学生数量超过1000人的部分每300人应增配1名保安员。
6.2.2.5 保安员防卫器械配备要求
按值班在岗的保安员数量配备以下防卫器械:
——防暴头盔(1顶/人);
——防护盾牌(1副/人);
——防刺背心(1套/人);
——防割手套(1副/人);
——橡胶警棍(1支/人);
——强光电筒(1支/人);
——自卫喷雾剂(1支/人);
——安全钢叉2套。
6.2.2.6 安装一键报警装置
门卫室应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派出所或公安指挥中心直连。
6.2.2.7 设置智慧安防校园平台系统使用终端
应设置系统终端,用于访问和操作智慧安防校园平台软件系统。
6.3.1 门卫室管理要求
门卫室应24 h/d有保安员值守。学校应封闭式管理。
6.3.2 保安员配备要求
6.3.2.1 保安员资质要求
学校保安员应为专职保安员,应有保安员证,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6.3.2.1 保安员年龄要求
首次聘用保安员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在学校服务五年以上保安员不宜超过55周岁。
6.3.2.3 保安员技能要求
保安员应熟知和掌握校园安保工作的基本业务和技能。
6.3.2.4 保安员数量要求
在校学生不超过1000人的学校保安员不应少于2名。
在校学生超过10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在校学生数量超过1000人的部分每500人应增配1名保安员。
在校学生超过1000人的寄宿制学校,在校学生数量超过1000人的部分每300人应增配1名保安员。
6.3.2.5 保安员防卫器械配备要求
按值班在岗的保安员数量配备以下防卫器械:
——防暴头盔(1顶/人);
——防护盾牌(1副/人);
——防刺背心(1套/人);
——防割手套(1副/人);
——橡胶警棍(1支/人);
——强光电筒(1支/人);
——自卫喷雾剂(1支/人);
——安全钢叉2套。
6.3.2.6 安装一键报警装置
门卫室应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派出所或公安指挥中心直连。
6.3.2.7 设置智慧安防校园平台系统使用终端
应设置系统终端,用于访问和操作智慧安防校园平台软件系统。
应设置大型高清电子显示屏幕。应设置安防控制中心。
7 学校围墙建设要求
学校围墙、围栏等实体屏障高度不应低于2 m。应设置周界报警装置。
7.1 周界报警装置应有连续的警戒线,不得有盲区。在不宜安装周界电子围栏的区域可补充红外线等其他技术的报警装置。
7.2 二级、三级标准应实现视频信号与周界报警装置联动,对入侵行为进行图像确认、复核。
8 学校进出通道管理
8.1.1 人车分流
人员和车辆不应同时段在同一通道进出:
——人员与车辆同一时段应从不同通道进出学校;
——人员与车辆可从同一通道按照不同时段进出学校。
8.2.1 人车分流
人员和车辆不应同时段在同一通道进出:
——人员与车辆同一时段应从不同通道进出学校;
——人员与车辆可从同一通道按照不同时段进出学校。
8.2.2 设置动态人脸识别系统
应设置动态人脸识别系统,实现人员进出人脸识别、数量统计、非授权人员报警,以及学生教师无感考勤管理等功能。
8.2.3 设置访客登记系统
应设置与公安联网的身份证信息采集识别机,实现进出校园的外来人员身份识别。
8.2.4 安装车辆识别系统
应安装车辆识别系统,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实现车牌信息识别。
8.3.1 人车分流
人员和车辆不应同时段在同一通道进出:
——人员与车辆同一时段应从不同通道进出学校;
——人员与车辆可从同一通道按照不同时段进出学校。
8.3.2 设置动态人脸识别系统
应设置动态人脸识别系统,实现人员进出人脸识别、数量统计、非授权人员报警,以及学生教师无感考勤管理等功能。
8.3.3 设置访客登记系统
应设置与公安联网的身份证信息采集识别机,实现进出校园的外来人员身份识别。
8.3.4 安装车辆识别系统、抓拍系统
应安装车辆识别系统,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实现车牌信息识别。
应安装车辆抓拍系统,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和前排驾乘人员,应能清楚地显示出人员面部特征、机动车号牌等图像信息。
8.3.5 宜设置生物识别门禁系统
宜设置指纹识别、人像识别等装置进出,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置掌静脉、虹膜识别装置。实现教职员工步行或非机动车凭生物识别技术进出校园。
9 学校室外人员集中区域管理
9.1.1 安装高清视频采集装置
校内室外人员集中区域应部署高清视频采集装置,进行24 h/d不间断无死角全覆盖的视频录像。
9.2.1 安装高清视频采集装置
校内室外人员集中区域应设置高清视频采集装置,并实现以下功能:
——进行24 h/d不间断无死角全覆盖的视频录像;
——宜实现对朝同一方向快速奔跑人群等异常行为报警。
9.3.1 安装高清视频采集装置
校内室外人员集中区域应安装高清视频采集装置,并实现以下功能:
——进行24 h/d不间断无死角全覆盖的视频录像;
——宜实现对朝同一方向快速奔跑人群等异常行为报警;
——宜进行人脸抓拍,实现人员在校内的活动轨迹跟踪。
9.3.2 设置一键可视报警柱
应在校内重点区域、部位设置报警柱,报警柱应实现与保安室或安防控制中心直接可视报警功能。
10 学校室内人员集中区域管理
10.1.1 安装高清视频采集装置
学校室内人员集中区域应部署高清视频采集装置,进行24 h/d不间断无死角全覆盖的视频录像。
10.2.1 安装高清视频采集装置
学校室内人员集中区域应部署高清视频采集装置,进行24 h/d不间断无死角全覆盖的视频录像。
10.2.2 安装楼道拥挤报警装置
应在三层及以上建筑的楼道易拥堵部位安装拥挤报警装置。拥挤报警装置应实现以下功能:
——区域内出现人群拥挤行为时进行报警;
——能够设置报警阈值。
10.3.1 安装高清视频采集装置
学校室内人员集中区域应部署高清视频采集装置,进行24 h/d不间断无死角全覆盖的视频录像。
10.3.2 安装楼道拥挤报警装置
应在三层及以上建筑的楼道易拥堵部位安装拥挤报警装置。拥挤报警装置应实现以下功能:
——区域内出现人群拥挤行为时进行报警;
——能够设置报警阈值。
11 其他相关要求
11.1 警方护学岗
学校上、放学高峰时段,公安机关应在校门口配置警力护学。
11.2 视频监控保存时间
11.2.1 一级标准
校园内的视频监控图像内容应实时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 d。
11.2.2 二级标准
校园内的视频监控图像内容应实时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 d,学校大门区域的视频保存时间应不少于90 d。
11.2.3 三级标准
校园内的视频监控图像内容应实时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 d,学校大门区域的视频保存时间应不少于90 d。
11.3 校车管理
应在校车内安装4G或5G车载视频采集器,并实现以下功能:
——视频实时监控;
——校车行驶轨迹分析显示;
——超速报警;
——上下车人员考勤。
11.4 护苗小站
三级标准应在校内设置护苗小站。